各設區市工信局、發展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局:
為更好推動江蘇省鑄造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按照《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158號)要求,對照國家政策調整,決定廢止《江蘇省鑄造產能置換管理暫行辦法》(蘇工信規﹝2020﹞3號)。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8月2日
原文轉自:http://gxt.jiangsu.gov.cn/art/2023/8/3/art_6278_10971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