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常州市在全市推廣高處作業“1311”工作法,從“一申報、三到場、一培訓、一監護”四個環節對高處作業進行全流程管控,收到一定成效。經過一段時間的推廣應用,常州市安委辦在此基礎上進行了部分優化,針對性推出了高處作業“1+N”工作法。
“1”為“一監護”。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高處作業,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現場監護;被指定的監護人員,必須嚴格履行全程監護職責,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N”為可選項。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1311”工作法的“一申報、三到場、一培訓”中,針對性執行其中的重點內容,對高處作業行為進行自主規范。“一申報”是指在作業前通過“常州應急”APP系統平臺等方式向鎮(街道、開發區)進行申報,申報內容包括企業名稱、作業時間、作業區域、作業內容等核心信息。“三到場”指高處作業的發包方、承包方、酌情自選的專業第三方均要派員到場,確認安全生產協議、審核單位及人員資質、審核作業審批手續、確認作業方案和條件、告知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確認規章制度及勞動防護的落實、實施統一協調管理等。“一培訓”是指高處作業開始前,組織所有參與人員進行作業前培訓,內容包括典型事故案例、作業方案、安全防護措施等。
在推行高處作業“1+N”工作法的同時,常州市借鑒相關事故經驗做法,提出“五個一活動”,全面開展一次高處作業安全承諾活動、集中組織一輪“一帶一帽”專項行動、逐步推進一批“生命線”示范工程、積極推廣一項“小龍安匠人”專題培訓、先行先試一套“計分賦碼”信息系統,供各地各行業根據實際情況學習運用。
原文轉自:http://yjglt.jiangsu.gov.cn/art/2023/3/24/art_80309_10842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