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充分發揮從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社會組織、城鄉社區應急志愿者(以下統稱社會應急力量)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筑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近日,應急管理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共青團中央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社會應急力量健康發展的意見》。《意見》共三部分、14條,明確了社會應急力量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等。
《意見》堅持鼓勵、引導、服務的政策導向,提出統籌規劃發展、加強政策扶持、強化能力建設、做好應急動員、規范救援行動、堅持正向激勵、加強日常管理、開展誠信評價等8項主要任務,以及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加大工作指導力度、培養應急工作作風等3項組織領導措施,力求搭建起科學系統的社會應急力量制度體系、管理體系和組織保障體系。
《意見》在起草過程中,認真研究吸收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志愿服務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等相關規定精神,充分吸收借鑒云南漾濞6.4級地震、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等災害救援中統籌社會應急力量現場行動的經驗做法,注重將近年來組織開展社會應急力量調查摸底、技能競賽、能力測評、培訓演練、通行服務、安全保障等工作中形成的規律性認識,進行系統總結提煉并上升為制度要求。
《意見》的出臺,將為提升社會應急力量整體建設質量和發展水平提供科學指導。
原文轉自:https://www.mem.gov.cn/xw/yjglbgzdt/202211/t20221121_4271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