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安辦電〔2017〕26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9日,連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受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影響重大。12月1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連云港召開“12·9”重大爆炸事故現場會,深入剖析了事故原因和存在的深層次問題。事故的發生,說明我省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還有薄弱環節,安全監管仍有盲區,一些企業對安全生產重視程度不夠高、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措施不夠有力,特別是部分化工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偏低,沒有做到全流程、全覆蓋,距離本質安全還有很大差距,設計、建設、安全評價等第三方機構履責不到位,安全監管也流于形式,埋下安全隱患。
為認真貫徹落實“12·9”重大爆炸事故現場會議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現就進一步強化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開展警示教育
各地要立即組織召開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會議,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動,集中觀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認真貫徹落實“12·9”重大爆炸事故現場會議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查找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周密部署下一步工作,切實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蘇北五市要立即組織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到事故現場開展警示教育,以案說法,督促企業時刻繃緊安全生產工作這根弦,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舉一反三,堅決杜絕悲劇重演。
二、加強源頭管控,堅持鐵腕治理
各地要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口,嚴格管控新增化工項目,嚴格執行省政府“三個一律不批”的規定。涉及建設項目審批的發改、經信、環保、規劃、建設、消防、安監等部門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把項目審批關口,對涉及爆炸性化學品的新、改、擴建項目要從嚴控制審批,對“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實施聯合審批,開展項目建設安全條件論證,堅決杜絕技術來源不明的危險落后工藝項目建廠投產。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審核把關,自動化控制系統必須符合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兩重點一重大”自動控制設置的要求,必須進行正規設計,且設計必須滿足安全生產需要,要把人員素質、安全管理能力、正規設計、裝備水平、技術路線成熟度等作為安全準入的必要條件。要按照現場會議精神,調優配強各級安監部門監管人員,充分研判安全監管力量與監管任務是否相匹配,尤其是化工安全監管人員的數量和專業能力是否滿足安全監管工作的需求,全面優化安全監管隊伍格局。
三、堅持問題導向,迅速開展專項排查和爆炸性化學品生產裝置全面評估
各地要立即組織排查本地區涉及環氧化合物(如環氧乙烷、環氧丙烷、環氧氯丙烷)、過氧化物(如雙氧水、金屬過氧化物、有機過氧化物)、偶氮化合物(偶氮二異丁腈)、硝基化合物(如硝基苯、二硝基苯、硝酸胺)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學品生產裝置情況,組織開展全面評估,重點評估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是否依法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工藝技術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正規設計,自動化控制是否按照規定設置并投用,從業人員是否長期現場操作,生產、儲存場所是否滿足安全防護距離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是否完備等。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立即停產整改,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各地要按照《省安監局關于立即組織開展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隱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全面開展企業自動控制和設計診斷專項排查,涉及硝化氯化反應裝置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對企業自動控制改造不到位的、建設項目自動控制系統設計不合規的、在建設中弄虛作假的、在生產過程中自動控制系統擅自摘除停用的,一律停產整頓,待整改到位、驗收合格后復產;對涉及易燃易爆獨棟廠房、未采取有效自動控制措施、采取人工操作且操作人員超過10人的,立即停產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堅決予以關停;對企業不能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自動控制措施不能滿足《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要求的,一律停產整頓,不具備整改條件的,一律予以關閉或轉產。各地要全面開展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安全風險評估,找出重點區域和薄弱環節,提出解決方案,逐個企業摸清風險隱患狀況,重點安全風險要匯總分析,科學分級,區別對待,精準監管。省安監局對此開展重點督辦。各地要在12月31日前把工作組織開展情況上報省安委辦,2018年1月10日上報階段排查情況和貫徹落實現場會議精神情況,1月30日將深入開展專項排查工作情況上報省安委辦。
四、加大執法力度,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各地要強化檢查執法,依法嚴厲處罰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大力實施聯合懲戒,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要按照《江蘇省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隱患執法檢查指導目錄》《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蘇安監辦〔2017〕66號文件要求,聚焦重點難點,對重大隱患和問題、典型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處罰、公開曝光、聯合懲戒,納入“黑名單”管理。要進一步加大事前執法力度,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堅決落實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停產整頓、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等“四個一律”措施;對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企業,要明確專門監管執法人員負責監管,強化現場管控,不定期巡查、巡檢,一旦發現明停暗開、死灰復燃的,一律采取強制措施;對因重大隱患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的,一律停產停業整頓,一律約談企業、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嚴肅責任追究。各地檢查執法情況要在主流媒體予以曝光。
五、統籌兼顧,全面深入抓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工作已納入對各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巡查的重要內容,各地要認真梳理今年年底前必須完成或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工作,對照確定的實施方案,扎實做好明年工作。對照國務院《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全面摸清危險化學品底數,辨識安全風險點,尤其是涉及易燃、易爆、劇毒的重大危險源和新風險點,要在摸排底數基礎上,建檔立冊,建立危險化學品企業信息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形成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檔案電子圖。這項工作必須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堅決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承擔安全生產責任。要突出重點實施管控,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必須立查立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工、停用。深入分析本地區安全設計診斷、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實施情況,繼續開展安全設計診斷和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回頭看”,對改造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維護不到位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嚴管嚴控嚴查,一律不得受理安全生產許可審查。同時,要大力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
歲末年初歷來是危化品事故易發多發期。各地要緊扣危險化學品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特點,把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全力管控安全風險,結合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隱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開展專項檢查,全面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歲末年初危化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聯系人:王剛,郁盛健;聯系電話:025-83332369。
江蘇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12月19日